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师职字[2016]5号
关于举办
“全国职业院校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广西站)”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院校:
为深入贯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的方针,促进职业院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适应现代产业需求、体现先进技术、特色鲜明的重点(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目前,各省份相关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使建设工作能够科学推进、高效开展,并通过建设工作改进理念、创新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北京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于201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在南宁举办“全国职业院校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广西站)”研修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研修目标
通过培训研讨,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掌握方法,制订和实施项
目建设工作计划,使建设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三、研修内容:
(一)专业建设的逻辑路线与现实路径
围绕重点专业建设中师资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建设、设备升级更新、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展开,引领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具体介绍如何通过开展调研明确专业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编制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院校自身情况,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修订并完善课程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数字化教学素材。
内容涵盖:
1.基于“工业4.0”背景专业建设的供给侧改革;
2.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动态机制;
3.专业建设的产业背景与传统专业改造、新专业设置;
4.专业群的架构与组织化;
5.专业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6.专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
7.人才培养模式的提炼实务,人才培养方案撰写与编写方法;
8.现代职业教育的教学系统设计
9.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10.专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与改进;
11.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的交叉与分野。
(二)职业院校的课程开发与课程建设
围绕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进程中的核心环节课程设计理念和应用开展,引领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打破固有或传统的学科教学思维习惯,按照行动导向教学理念,对专业建设中的课程体系进行重构。
内容涵盖:
1.课程的开发、设计与实施;
2.如何上课——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3.专业课、基础课课程标准;
4.专业课、基础课的案例;
5.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技艺;
6.课程建设成果提炼技术。
(三)校企合作下的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围绕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按照企业实际生产场景、设备和工艺建设,以真实应用为导向进行实训基地运营,真实反映实际生产服务的业务流程,体现产业发展和技术革新的最新要求。引领职业学校注重实训方案设计、实训教学资源积累、实训课程标准制订、实训质量监控体系及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软件建设,保证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发挥实训基地作用。
内容涵盖:
1、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理念,与课程体系的相互关系;
2、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与设计;
3、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管理;
4、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
5、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成功案例介绍与经验分享。
(四)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围绕“项目承担院校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监控制度,分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合理性。”的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做到科学、规范管理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内容涵盖:
1、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使用的原则、使用重点、列支渠道和注意事项;
2、专账的设置、单据制作和账务处理;
3、经费使用、管理和监控制度设计;
4、经费管理流程和权限;
5、采购的流程和招投标注意事项;
6、资产的管理;
7、建设后期资金规划和使用;
8、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等。
四、研修对象
项目建设学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等。
五、研修班证书
学员研修经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颁发《“全国职业院校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研修班结业证书》(加盖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钢印,证书体现继续教育32学时)。请参加研修班的学员准备2张2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证件照。
六、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1.研修班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20日报到,23日返程。
2.具体报到地点和路线另行通知。
七、报名
请参加研修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尽早发回研修班会务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7:00前。
北京师范大学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