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职字[2019]102号
关于举办
第二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
制度实践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有关职业院校、应用本科院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
国务院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
为了使广大职业院校、应用本科院校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更加准确把握1+X证书制度的内涵,更加有效的开展相关实践工作,我单位决定于2019年12月13日至16日在深圳举办第二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践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向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炎培教育科技研究院
承办单位:中收协(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协办单位:职教圈
二、研修内容
主题一:1+X证书制度的基本介绍
介绍“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的基本概念、证书的内容、“职业技能”的内涵等,介绍“学历证书”和“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关系;介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书之间的关系。介绍国家开展1+X证书制度的方针政策。
主题二:如何执行落实1+X证书制度
介绍如何申报开发新领域的1+X证书,如何申报成为1+X证书试点单位、开展培训评价的相关工作。介绍如何应用国家已经完成开发的标准、教材和学习资源。介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何与学历教育相结合。
主题三:院校如何在教学中实施1+X证书制度
介绍1+X证书制度如何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训基地改进升级,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评价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成效的新方法和新手段。
主题四:通过案例讲解1+X证书
通过某个领域的制度,讲授1+X证书制度的顶层设计,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建设考核站点,将1+X证书相关要求与院校教学工作相结合的经验。
三、研修对象
职业院校、应用本科院校相关领导,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和院办负责人和骨干工作人员,教学院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育研究机构骨干人员。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6日,12月13日报到。
2.地点:深圳,具体报到地点和路线另行通知。
五、费用
收取费用1680元/人(由承办单位开具发票),食宿及往返差旅费自理。缴费可采取汇款、刷卡和现金方式,报到时汇款单位需提供汇单回执复印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收协(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013509200040233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八大处支行
行 号: 102100001354
六、研修证书
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北京炎培教育科技研究院颁发《“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践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体现继续教育学时32学时)。
七、报名和其他
本次研修班由中收协(北京)教育咨询中心承办,研修班的教学管理、组织服务和培训收费等工作委托中收协(北京)教育咨询中心具体负责。请参加研修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尽早发回研修班会务组。
北京炎培教育科技研究院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