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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陈东:德国高等教育“双元制”

2019-09-02 14:45 北京炎培 陈东 次阅读

 


德国高等教育“双元制”与一般所说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有区别的。高等教育“双元制”是高等学校应用领域的专业与企业合作,通过高等学校校内教育与企业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系统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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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高等教育“双元制”的含义

德国高等教育“双元制”(Dualen Studium),是高等学校应用领域的专业,与相关企业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教学方式。高校学生既接受高校校内教育。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所在《2017年职业教育信息数据报告》中,对高等教育“双元制”进行了解释:是高等学校校内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教育(包括实践、职业继续教育)相互结合、一体化的、系统的高等教育的教学形式。高校校内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教育在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等方面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学生既接受高校校内教育,也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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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高等教育“双元制”与一般所说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区别

一般所说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征,一是实施职业教育的主体是企业和学校,两者共同作为教育主体,共同承担教育责任,为实施职业教育的企业培养技能人才;二是企业和学校依法从教,实施职业教育的企业所依据的是“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所依据的是本州的学校法;三是受教育者与实施职业教育的企业签订职业教育合同,成为该企业的“实习生”(学徒),受教育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后,基本会在该企业就业;四是学校教育的是高中阶段教育的职业学校,受教育者大多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十六七岁至二十一二岁的青年;五是自1969年“联邦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双元制”职业教育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教学规范等方面已相对完备。

高等教育“双元制”的特征一是参加高等教育“双元制”的学生来自职业学院、应用科学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高等学校;二是高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双元制”,目的是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科技开发或管理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三是参加高等教育“双元制”的高校学生,并不一定在接受职业教育的企业就业;四是高等教育“双元制”在法律、管理和教学规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两者在受教育者的区别

高等教育“双元制”

一般所说的“双元制”

来自高等学校的学生

来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青年

身份是高校学生

身份既是高校学生,也是企业的“实习生”(学徒)

不一定与实习单位签订合同

必须与接受职业教育的企业签“职业教育合同”

学生毕业后不一定在实习企业就业

实习/学习期满后,基本在企业就业


03

高等教育“双元制”形式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所在《2017年职业教育信息数据报告》中,对高等教育“双元制”进行了解释:是高等学校校内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教育(包括实践、职业继续教育)相互结合、一体化的、系统的高等教育的教学形式。高校校内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教育在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等方面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学生既接受高校校内教育,也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学生接受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可分为两大类四种形式:一类是高校学生首次接受职业教育,其中形式一是参加企业的职业教育,形式二参加企业实践。另一类是已接受过职业教育的高校学生,在企业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其中形式一是在企业进行职业能力提升,形式二是在企业进行职业实践提升。高等教育“双元制”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的两类四种形式如下图所示:

类型

形式

高校校内教育教学

首次接受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

校内教育教学(与职业教育相互协调,有机结合)

职业实践

校内教育教学(与职业实践相互协调,有机结合)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

职业能力提升

校内教育教学(与职业能力提升相互协调,有机结合)

职业实践提升

校内教育教学(与职业实践提升相互协调,有机结合)

虽然德国大多数高校都有实践活动的安排,但是高等教育“双元制”与普通的实践活动不同,其区别在于:一是高等教育“双元制”是高等学校的相关专业与企业有协议关系,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二是高校校内教育,与在企业的职业教育在目标、内容和时间等方面相互协调,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部分高校将高等教育“双元制”企业职业教育的学时,纳入了本校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相应的学分制度。


04

高等教育“双元制”教育教学的特征

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培养人才。高校与企业签定合作协议,企业提出接受职业教育的岗位,学生根据企业提供的岗位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与企业签定协议。在实施高等教育“双元制”的三类高校中,职业学院的学生入学时必须与企业签定协议。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和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的时间各半。高校校内的教育教学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企业传授职业知识、工作规范和技能,培养学生职业经验,使其获得技术开发或管理的能力。高校和企业作为两个教学地点,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调动了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学生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期间,企业支付津贴。学生在高校要学习相应学分的课程并通过考试,如不及格并且在规定的补考时间内仍未通过考试,学生不仅不能在高校继续学习,而且还要解除与企业的协议。由于具备职业经验和实践经历,经过高等教育“双元制”培养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不少学生能在接受职业教育的企业就业。例如德国德累斯顿职业学院2012 年约62%的毕业生在接受职业教育的企业就业。


05

高等教育“双元制”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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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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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陈 东

工作单位: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职  务:教研督导室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参与高职国家示范校建设的相关工作。担任教育部、财政部2008年示范校立项建设评审工作;多次担任示范校省级验收专家;担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评审专家。承担过国家精品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教学团队等项目评审工作。承担过高职机电设备技术类专业标准的制订工作。


专业特长及成果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当代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研究》(DJA060172),课题组副组长。该研究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职业院校引进借鉴德国课程资源并创新应用的研究(DEB13111)”核心研究人员和主要撰稿人。

《基于工作过程设计职业教育课程-德国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框架教学计划分析》,发表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中德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机制比较》,发表于《教育与职业》(中文核心期刊);

《高职机电类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就研究》论文,发表于《职业技术教育》(中文核心期刊),获“教育部高教司、职成司、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组织的“2010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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